事业单位法人登记
申请材料发布时间:2020-04-24 来源:北京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一、申请材料目录
  1、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备案)申请书(网上填报完成后下载);
  2、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表(网上填报完成后下载); 
  3、事业单位章程草案(建立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单位);
  4、审批机关批准设立的文件;
  5、拟任法定代表人现任该单位行政职务的任职文件;
  6、拟任法定代表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者其它身份证明文件;
  7、由举办单位出具的事业单位开办资金确认证明。
  8、住所证明;
  9、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文件。
  注:
  1、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事业单位的,还应当提交举办单位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
  2、业务范围中有涉及资质认可事项或者执业许可事项的,需出示相应资质认可证明或者执业许可证明。
  3、无法提交以上所列文件原件的,可以提交文件复印件,文件复印件应加盖发文机关或举办单位公章。
  4.以上材料均为一式一份。
  二、申请材料提交
  有两种方式,一是通过网上登记管理系统提交材料预审,预审通过后再到现场复核纸质材料。 
  二是网上填报并上传成功后,通过EMS寄达登记管理机关。
  材料涉及国家秘密、 具有特殊管理要求的,不在网上提交。
  三、填表说明及相关证明文书式样(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