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细摸排,建台账,清理底数清
按照市委编办清理规范要求,我们对全区事业单位法人进行摸底排查。一是厘清“废止”“冻结”的事业单位法人历史沿革。依托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系统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档案,掌握事业单位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年度报告等登记情况和运行情况;查阅机构档案,搜集机构撤销、合并、改制等文件,摸清基本情况;与举办单位进行沟通确认,分析形成现状原因。在逐一研判的基础上,摸排出本级“僵尸”单位88个,按照清理规范路径需注销84个,重新申领法人证书4个。二是将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撤销和设立的事业单位目录与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系统进行数据对比,筛选出已撤销、整合等未注销事业单位情况,核实未注销原因,尤其对已撤销多年但未注销的进行重点核实,清理出新增应清理机构99个。三是建立以举办单位为主体的清单式台账,将需要清理的事业单位按部门划分,形成一个部门“一本帐”,并明确未清理成因,清理方式,责任科室、承办人及联系方式,形成闭环清理机制。
二、强宣传,严审核,流程要求明
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我们制定印发了《关于做好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明确清理范围和目标、任务和要求,并通过我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群等渠道,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提高各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办理注销登记的责任意识,明确具体操作流程和工作要求。坚持严格审核,特别是对历史遗留问题多,存续时间长的“僵尸”单位,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认真把关,防止存在遗留问题,彻底清理隐患。同时,严格执行拟注销公告期满三个月的法定程序,不搞变通,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债权债务得到合理处置,维护注销登记事项的真实性和严肃性。
三、优服务,勤沟通,工作效率高
不断提高服务意识,针对有部分事业单位因时间久远导致的基本资料缺失、人财物无法实施清算等情况,积极与事业单位、举办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对接沟通,在严格遵照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规定程序的基础上,相应简化办事流程、调整上报资料、出具债权债务承接证明,确保注销登记法定程序规范、责任明晰。对于涉及合并、分立的事业单位符合简易注销条件的提倡部门按简易注销程序办理。对清理工作进展缓慢的单位安排专人及时跟进服务,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方案和办理意见,切实解决举办单位困难,提高工作效率。对确实在限定时限内不能完成任务的单位和部门,开展专项督办,暂缓办理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机构编制申请事项。
下一步我区将进一步推进事业单位法人清理规范工作,一方面加大清理规范力度,消化目前存量。另一方面,建立联动机制,杜绝后续增量。同时,努力优化登记管理服务,提高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