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履职主动化。围绕中心,服务改革,积极主动做好事业单位改革后半篇文章,根据机构编制变动事项,建立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台账,采取电话提醒、一对一跟进等服务方式,及时做好涉及改革的126家单位登记服务工作,确保改革后续工作落实、落地。同时,针对法人登记清理规范中,存在的因历史久远、资料不清等问题,主动到区政府办公室、区财政局、区档案馆查阅历史资料,厘清资产划转情况,将业务办理做深、做实、做细,为完成清理规范工作铺路搭桥。
二、环节流程简明化。坚持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在工作流程和环节上进行优化。在办事流程上,按照业务项目,分别制作设立、变更、注销、年度报告、电子证照等流程图,简洁明了,办事单位可“按图索骥”,一看即懂。在减材料、减环节上,取消情况说明、代章说明等附加材料,充分利用申请书“举办单位意见”和“备注”栏作出说明,实现减“证明”、减环节要求,让各单位少出材料、少跑腿,真正为服务对象办实事、办好事。
三、业务服务精细化。聚焦服务需求,详细梳理法人登记办理条件,提交材料,示范文本等,让服务对象知道如何办,找谁办。聚焦登记要求,建立服务提醒制度,针对换证、变更等日常业务,采取电话、短信推送等方式进行温馨提示,督促服务对象业务按时办。聚焦问题导向,健全跟踪回访机制,对法人登记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电话回访,解决好群众办事中的难点和堵点。比如,在注销登记中,根据事业单位反映强烈的无法出具审计报告、法定代表人无法签字等特殊情况,制作差异化模板,规范办理材料,较好地解决了注销登记不能办的问题。
四、素质提升制度化。建章立制,全方位加强理论修养,提升业务水平。建立“科室课堂”制度,每月一主题,由科室人员轮流开展业务课堂,总结经验,探讨问题,共同提高服务能力。建立法律法规学习制度,组织学习《民法典》、《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等,筑牢工作人员法律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建立横向学习制度,向财政、人力社保、规划和自然资源等部门,以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咨询,学习独立核算条件、人员任免程序、审计要素、房屋坐落变更等相关业务知识,拓展知识面,为做好法人登记奠定基础。
(供稿:平谷区委编办赵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