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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公办中小学章程范本》等四个章程分类范本的通知
时间:2016-01-05
  国事登发〔2016〕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根据2015年度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工作安排,我局会同教育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文物局相关司局及北京市、广东省、云南省等地方登记局,研究起草了《公办中小学章程范本》等四个章程分类范本。经中央编办领导同意,现予以印发,供你们在推进下一步试点中参考借鉴,同时也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情况开展多种不同模式的探索。
  
 
201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