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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北京市进出口协调发展中心《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进行废止的公告
时间:2015-06-15

  经核实,北京市进出口协调发展中心自2010年至2012年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期内存在无正式办公场所、无实际经营活动等问题,按照有关规定,经我办研究,撤销2010至2012年度其年检合格决定,并对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进行废止,特此公告。

  
 
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