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顺义区木林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列》,经举办单位同意,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现已成立清算组。请债权人自2021年3月22日起90日内向本单位清算组申报债权。清算组联系人:张伟娜,联系电话:60456205。
特此公告。
北京市顺义区木林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2021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