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谷县人民政府城乡经济联合办公室(平谷县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经举办单位同意,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现已成立清算组。请债权人自2021年3月10日起90日内向本单位清算组申报债权。清算组联系人:张亚军,联系电话:69962858。
特此公告。
平谷县人民政府城乡经济联合办公室
(平谷县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
2021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