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昌平区崔村镇公路管理站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经举办单位同意,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现已成立清算组。请债权人自2021年3月11起90日内向本单位清算组申报债权。清算组联系人:朱之美,联系电话:13910316883。
特此公告。
北京市昌平区崔村镇公路管理站
2021年0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