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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处组织学习民法典
时间:2020-07-07

73日下午,根据《市委编办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方案》要求,为了提高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水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处组织学习了民法典,并邀请四处董新菊同志结合学习体会进行了领学辅导。滕安英同志参加了学习。

董新菊同志围绕民法典立法总体情况、学习民法典的重要意义及民法典的主要亮点内容等三方面谈了自己的学习体会和心得。对《民法典》中法人及非法人组织等内容结合《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有关条款进行了对照讲解,增强了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学习中,大家结合工作实践,谈认识、谈体会,一致感到,《民法典》的颁布,给事业单位登记工作带来了新变化、新要求;一致认为,在今后的工作中,要结合工作实际,加强学习理解,并在工作实践中加以运用。

最后,滕安英同志强调,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我们要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处承担着机关群团赋码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要结合民法典的颁布,深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坚持做到依法行政。要结合本市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做好改革中法人合并及分立相关政策研究,落实好改革中法人登记相关工作。要分专题在登记管理网进行学习宣传,并组织好各区登记管理工作人员进行学习讨论,深入做好民法典的学习宣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