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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群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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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
发布时间:2020-04-29
来源:北京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一、办理条件
经批准机构已撤销,应当申请撤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二、办理方式
网上申请,在线审批,EMS双向寄达。即申请机构通过“在线办理入口”,网上填报申请后,将申请材料纸质件邮寄至赋码机关。赋码机关在线受理、复核。并对申请机构申请材料纸质件复核无误后,赋码机关在登记系统予以代码撤销(也可在赋码机关复核通过后,现场提交材料并复核,直接在登记系统予以撤销)。